引言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宅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安全和维护,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按有关规定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
资金管理机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
资金来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源包括:
住宅所有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 政府补助 利息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资金用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仅可用于以下用途:
住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住宅的屋顶、外墙、地基等主体结构的维修和加固 住宅内电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住宅安全隐患的消除
资金使用程序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 住宅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提出维修计划并通过民主程序 2. 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资金使用 3. 管理机构审核并批准资金使用 4. 按照批准的维修计划使用资金 5. 竣工后提交竣工报告和财务决算
资金监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对资金进行监管,包括:
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审计资金使用账目 处理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监督
西安市相关部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包括:
住房保障管理局 审计局 纪检监察部门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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