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要求如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要求
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除单独招生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2、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院对报考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一、2020年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无锡职教园,风景怡人,环境优美。追溯历史,这所无锡的市属高职院校可谓古老而又年轻。2004年,无锡市干部学校、无锡市职工大学、无锡市轻工职大、无锡市城建职大和江南学院旅游经贸分院五校合并,成立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又与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成为一所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长期以来,学院秉承首任顾倬先生提出的“弘毅”校训,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求教育之进步、谋之强盛,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华英才,如、薛暮桥、王忍之、徐铸成、徐中玉、吴冠中、钱松岩、杨荫浏、陈瘦竹、唐敖庆、胡福明等。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条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女生升高155cm男生165cm以上。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条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注意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要求全体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凡为学校录取的全部新生,学校将按时向公布名单,接受监督。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荣誉:
学校是江苏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江苏省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点、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无锡市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无锡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无锡市遗体捐献接受站、无锡市医疗争议尸检机构、无锡市科普教育基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无锡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与南京医科大学、科大学、南通大学等高校联合办学,开展护理学本科等7项学历教育,成教在校学生约1400人。每年面向本校及各界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短期培训,每年为上级部门提供服务20000人次以上,可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6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一、2020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杰地灵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学校前身是1959年3月原农机部创办的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1979年3月更名为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校;1999年7月经批准升格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教育厅。学校是首批“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开始试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 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双高”校A类建设院校,同时在高职专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4。
2022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 江苏 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江苏省代码为1213。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全日制学生教学、生活都在此校本部进行。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性高职院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 艺术 学院、基础部和学院等8个 二级 学院(部),拥有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商科、文化旅游、数字艺术等六大 特色专业 群。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专科普通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处。
第八条学校组建赴江苏省各地市、区县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长由学校聘任。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根据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江苏省专科提前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已参加2022年普通 高考 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5门及以上科目成绩合格。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并取得成绩。
第十三条3月9日至11日17: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志愿 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四条学校采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方式。已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综合素质考试。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赋15分/门,不合格赋10分/门,满分150分。
2、综合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组织,以一张试卷综合考核语、数、英等知识的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50分。综合素质考核于2022年3月19日(周六)进行,考试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考试地点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第二轮综合素质考试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考试相关要求、实施办法及报到要求等学校会在3月14日前公布。根据防控新要求,学校或会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新信息请关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1、普通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满分150分)+政策性加分;
2、艺术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满分150分)+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3、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以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如果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财政厅的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种:),文科类专业 学费 标准为4700元/年·生,工科类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住宿费 收费标准 四人间1500元/年·生,六人间12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还设有奖学金、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邮编:214028
咨询电话:0510-85345168、85343
监督电话:0510- 85342305
传 真:0510-85345168
咨询邮箱:学院网址:(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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