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工商联”)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由全国工商界知名人士、企业界精英和各级工商联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工商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服务广大工商界人士,维护民营经济利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全国工商联章程:维护民营经济利益的基石
工商联章程是工商联的基本规范,对工商联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和使用、章程修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工商联章程的主要内容
性质和宗旨:工商联的性质是全国工商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宗旨是团结和服务广大工商界人士,维护民营经济利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任务:工商联的主要任务包括: 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反映工商界意见建议。 促进工商界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工商界的主人翁意识。 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反映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加强工商界与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机构:工商联的组织机构包括全国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和秘书处。 会员资格:全国工商联会员包括: 全国政协委员、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从事工商行业的委员和代表。 各行业、各地区工商联的主席或会长,全国工商界知名人士。 全国性行业商会和全国性行业协会负责人。 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和工商界人士。 经费来源和使用:工商联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国内外团体、企业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用于支持工商联开展宗旨和任务相关的活动。 章程修改:工商联章程的修改须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
工商联章程的意义
工商联章程是工商联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工商联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工商联的性质、宗旨、任务和组织结构,为工商联履行好职能、服务好工商界提供了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