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五张都是你不动产建造时发生的,如果税务同意你补做,那么,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滞留票怎么处理 滞留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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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电费)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下月调整折旧
如果要求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做,账务处理,,就像是盘盈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答:分析你的问题,应该是销售比较好的情况(我们的客户都不要票),只是有大量客户不需要票而已。感觉该这么办。
小规模纳税取得专用怎么处理
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不存在抵扣问题,所以取得的专票当做普通使用就可以,只能全部做为成本费用,不能进行抵扣额.
滞留票一般也没邢台市三泰实业有限公司国美电器商城3张,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邢台新汇源直营商场、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和河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总计248张。啥了,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关于取消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45号)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机销售统一,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关于逾期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50号,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关于未按期申报抵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78号,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过期了,和对方公司协商下问题二:过期了如何处理 收到的专用要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不包括第180天)(三)未按照规定开具的;,让他们当普通入帐,不然以后他们会被查的(滞留票),而且对方还要补税,如果到时候对方公司说没这张票那就更麻烦了,什么虚开,有没有购销合同,乱编个理由罚堆款
您好,开了没有抵扣,这种情况称为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专用。正因为滞留票极有可能是由于偷逃税、虚开等原因产生,所以发生滞留没办法了,自认倒霉,过了90天认证期的是开不了红字票的,因为税务是不会开“开具红字通知单”,没有通知单,你敢开吗?票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检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只要业务真实,没有偷逃税款,滞留票本身并不违法,所以不会有任何后果。
滞留说明:我公司收到的2009年11月 10日由问题六:每月的 进项税很多,但是我用不完,能把他变成吗?? 不能税务局代开的专用,我公司已经收悉,并且已作账务处理,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疏忽,没有在规定期间内认证抵扣,该我公司已作普通处理,不再抵扣税金。特此证明。
认证期限超过怎么处理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机销售统一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
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而如果进项如果超过认证期限了,就成了滞留票,是无法抵扣的.
没有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就不能填报留抵税额.
把这张的进项税金调出应缴,计入设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金转出)备维修成本中.
借:制造费用
贷:应缴-进项税金转出
同时,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客观原因情形的,通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可申请逾期抵扣.以下是不可以抵扣的情形:
1、因自然灾害、突发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扣税凭证逾期;
2、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未能及时传递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6、规定的其他情形.
认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和机销售统一,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属于其弧(三)未按照规定开具的;扣税凭证,仍按《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滞留票是指由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并已复印纳税申报单,而采购方未经核准抵扣的。滞留票发生的原因是,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使,隐瞒购销痕迹,通过购销不计入账户的货物逃税。因此,对于构成滞留票的采购专用,不作证明扣减。
扩展资料:
避免出现滞留票的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专用,在36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专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
2、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购销业务都应当开具专用,不应当开具普通,因为,在普通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之前不能比对出滞留票数据信息。目前,由于购销往来业务开具普通而造成的滞留票问题一定存在,这方面的信息资料无法查找,势必给不法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
3、已被红字冲销的专用,在提取滞留票信息资料时,应修改程序将这部分滞留票信息筛选出去。
因滞留票而被调查的小规模纳税取得专用怎么处理?通过小编老师的讲解的相关介绍资料后,相信大家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企业不同,在收到专用之后是不可以申请抵扣的,可以按照普票的方式入账处理的.在这里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这里试试.案例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门针对国内三大家电巨头存根联滞留票的核查行动,核查对象包括: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有存根联滞留票的国美(0493,HK)、苏宁(002024,SZ)、大中所属461家电器零售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问题一:多余的进项如何处理? 会造成滞留票被税务查处的,你们公司销售不可以做无算出销项税额然后用进项税抵扣后的额缴税。不然一看就知道你们公司是有问题的。
问题二:每个月领购的用不完怎么办? 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在哪,各地对于的要求可能有细微别。像我们市你当月卖的如当月没有用完,还是可以用的,直到你用完为止。
我建议你可以去公司附近的办户服务厅进行资讯,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资讯。
问题三:认证完之后,多久有效?如果当月的用不完怎么办? 一般认证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如果当月抵扣用不了,还有进项余额,可以用到以后的月份中抵扣销项税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如龚满意请点“选择满意回答”支持一下,谢谢!
问题四:进项税多了用不完,留存是这个月认证了还是到下个月认证多余的? 进项税不存在多了用不完的说法,你只要按正常流程去认证,申报抵扣就可以了,它自动会留待下月抵扣的。不用麻烦这月证多少下月认证多少,只要是进项就进行认证抵扣吧!好羡慕你公司那么多进项,不用交税!
问题五:想交税,但是抵扣多,开不完,怎么办 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是不用缴纳的。
你实在实在想交纳,要么进项转出,这样做比较可惜,也有后遗症;要么现在自己多开销售(普通),让这个月销大于进,这月交了再说,然后下月初再作废。
以后当月想纳税,进项就不要都去认证抵扣,可以计算好了到下月再抵,90天内有效。
90天限制是指没抵扣的进项有效期,抵扣了就无此说法。
问题七:已经多抵扣了进项怎么办 5分 做转出处理就可以。
借:成本费用
希望能帮助到您!
问题八:我们公司现在需要办理三证合一,手上积压的进项比较多,一下子开不问题九:过期怎么办? 10分 那要看你原先开的份客户认证了没,如果已认证,开个负数(做进项税额转出),再重新开一份就可以。如果客户没有认证的话,按规定超过认证时效的专票不得退回,销货方也不得开具红字冲销,在超过有效认证期后,税务的认证系统会对该滞留票自动发出协查信息因此该只能作为滞留票,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但是,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无非就是少抵扣税额的问题。完,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那也需要认证完,要不三证合一后旧税号的就不能认证抵扣了。能退回重开的尽量重开,实在不行就开出销项,以后再开负数。
问题九:企业进项票太多,我们的客户都不要票,销项票太少,如果一次认证了,几乎每月都不用交税,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
把进项票全部认证,做入到进项税中。销售呢,无票的应该按无票收入照做账务处理,照章纳税。否则是要出现问题的,不是你少印证,交点税(即使达到行业税负率),就没事了。因为从印证时间分恭进货时间可以判断出你司是否有偷税漏税嫌疑,加上查账加以确认的话,搬出来相关税收法规及法律条款问题就了。等问题出现后,那就是生孩子不叫生孩子了,叫吓人了。还是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比较稳妥。
希望对你有提醒作用(六)规定的其他情形。。
留底税即留抵税,是指正常的缴纳计算是用本月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的是本月应交纳的额,有时候会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抵扣不完,留抵税额就是你上月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数额,可以转入下期继续抵扣。
问题一:过期怎么处理(具体细节进来看) 只有一条路可走:先开负数冲销,然后重开。
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不得认证;不懂可继续追问!祝好~~
问题三:普通过期怎么处理 给客户开新的换回旧的,收回的和过期未开的到税务部门进行缴销。
问题四:过期怎么办? 你的行为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但情节不算,和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一下,尽量收回,税务机关会酌情处罚的。
问题五:过期怎么办 【郑重申请加分】不能重开了,但有一个方法可以帮你。根据《关于逾期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1年第50号)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的逾期专用和其他抵扣凭证,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抵扣:
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扣税凭证,包括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突发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扣税凭证逾期;
(二)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未能及时传递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扣税凭证逾期;
三、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述的原因,估计聪明的你总能找到可以用的一条吧,一报基本上都会批的。(意思你懂的)
问题六:过期未抵扣的进项怎么办 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你们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和供应商协商,退还该,由对方作废后重新开一张给你们,由于开票日期变了,所以新开的可以抵扣。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为不抵扣,不更换互直接用这张入帐,但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一样处理。
问题七:我单位丢失并过期,怎么处理,会不会受到处罚??? 一般会的哦!如果只是一两张也不会罚太多,200元足矣。
但是办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到税局索取一个登报声明的申请表
二、到指定的报纸出发个遗失声明(一般也得200-300元)
三、拿着等有声明的报纸,到税局去备案。
四、税局把你丢失的在系统内做核销处理。
你用处罚决定书、办理过程中敲了税局章并可以体现号码的资料入账。我建议把那报纸你们也留份。
提醒一下:处罚额度跟你们丢失的数量直接相关的!
办事儿的时候随时带着公章、法人章、、单位介绍信等。
问题八:如何处理快要过期的 滞留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专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180日内未将专用认证及抵扣的专用,由于金税工程全国联网,目前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造成滞留。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造成滞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不得认证;
4.购货方接到专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不能抵扣;
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滞留的不利影响:
国税总局曾经专门发文要求各地税局检查滞留,各地税局也积极对滞留进行一张不漏的排查,要求存在滞留的每家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同时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公司存在不少滞留,主要是企业想偷漏税,做法是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一般公司相符,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不去税局抵扣,造成滞留。
解决滞留的建议:
由于开具不去抵扣就会造成滞留,去抵扣又属于不能抵扣的范围,所以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另一个途经是把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1、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
2、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
3、购货方接到专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
问题十:专用多久过期,如果过期了该怎么办? 过期就当普通用吧,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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