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基本组织,在职工队伍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新标题: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力量——工会组织
工会的历史使命
中国工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创建的。自1921年成立中国共产党以来,工人阶级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探索和发展自己的组织形式。1925年5月1日,在广州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标志着中国工会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工会的性质和宗旨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是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工会的性质和宗旨主要包括:
阶级性:工会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群众性:工会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联合性:工会通过建立全国性、地方性和行业性的工会组织,联合全社会的职工,维护共同利益。
工会的主要任务
工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物质利益和精神文化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为人义务。 促进劳资和谐: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和教育职工,提高职工政治觉悟和职业技能,增强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帮助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参与政治协商和决策过程,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诉求,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工会的组织体系
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了全国性、地方性、行业性的工会组织体系。全国总工会是全国职工的最高领导机关,地方工会和行业工会是全国总工会的组成部分。
职工入会和工会经费
职工入会自愿,不得强制入会。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职工缴纳的会费,由工会按照《工会法》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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